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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出台政策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2008/5/7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珠海致力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又迈出重要一步。5月5日七届6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珠海市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给予民办教育以大力扶持,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将逐步形成。

民办学校缓解学位不足矛盾

据《珠海特区报》报道,据市教育局局长钟以俊介绍,珠海市现有民办中小学34所,在校学生36725人(其中外来农民工子女34473人),占全市中小学生总数的16.3%。民办中小学主要分布在香洲区,共27所;另外金湾区1所,斗门区2所,高新区4所。

民办中小学在解决珠海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缓解了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矛盾,减轻了政府压力,成为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的补充。然而,珠海市民办教育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土地政策支持民办教育

《若干意见》的核心部分是扶持政策,它将民办学校的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规定民办学校用地可无偿划拨,解决了民办学校的布局问题。

针对土地无偿划拨带来的隐忧,《若干意见》明确规定,行政划拨的土地只能用于民办学校办学,土地不得抵押、转让、改变功能或做其他用途。在民办学校终止办学或遇不可抗拒的风险时,政府有权将划拨给学校的办学用地收回。

严格规范民办学校办学

珠海市民办教育发展比较早,但由于受历史条件制约,初期的管理并不够规范,导致珠海市大部分民办学校达不到设置标准,影响了珠海市民办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新出台的《若干意见》在第一部分就从认识层面重申民办教育的"公益性",解决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根本问题。同时,还对民办学校的准入条件及办学质量进行了严格规定,对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学校应执行的标准也都进行了明晰的界定。

《若干意见》还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主管部门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民办学校的年检制度和督导评估制度,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管理水平、财务状况等进行动态审查或者评估,并将审查或者评估的结果向社会公布;年审或者评估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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