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劳动保障系统贯彻《劳动合同法》培训班开班

山西省劳动保障系统贯彻《劳动合同法》培训班开班仪式举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司长闫宝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张健,市委常委、军分区司令员张创虎,副市长尚宪芳出席开班仪式。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全面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了解《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正确理解并掌握各项法律条款的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活动。此次培训为期三天,将有长治、晋城、吕梁等五个市、62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26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
尚宪芳对前来的领导和参加培训的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和欢迎,表示将把此次培训作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张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理解制定和颁布《劳动合同法》的重大意义;注重学习研究,准确把握《劳动合同法》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做好贯彻《劳动合同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开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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